一、学校对借款学生进行初审
1.在每年10月份银行下达本年度的借款额度和相关要求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在东北农业大学学工处学生管理工作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根据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进行二级审核,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2.审批合格后的学生按要求提交贷款所需材料,各学院统一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各学院对借款学生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后交至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审批合格后的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公示结束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在审核合格的国家助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至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审查。
二、贷款人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1.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和申请表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对。
2.合格后的学生统一填写贷款合同,学生成功获得国家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