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校发〔2014〕14号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现将《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
2014年5月8日
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
实施办法(暂行)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函〔2012〕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于2014年在5个学院试行本科生按类招生与培养。为规范按类招生与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的根本要求,坚持“厚基础、宽领域、广适应、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以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需求为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两阶段培养,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招生
学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招生,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直接选择专业类,具体专业类名称、专业类所含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以当年度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为准。
三、分类情况
(一)按类招生按类培养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对学科门类和专业类的划分,将同一学科门类下,同一专业类或相近专业类的若干个专业合成一类。按照以上分类原则,将农学院、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食品学院和电气与信息学院5个试点学院中28个本科专业进行整合分类,共分为9类,具体分类情况详见表1。
表1:按类招生试点专业分类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分专业 学期 |
|
1 |
农学院 |
植物生产类 |
农学 植物保护 种子科学与工程 植物科学与技术 |
4 |
|
2 |
工程学院 |
工学Ⅰ (机械类、轻工类、农业工程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包装工程 |
4 |
|
3
工学Ⅱ
(能源动力类、农业工程类)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4
?
4
管理学Ⅰ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工业工程
物流工程
4
?
5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
(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
金融学
保险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
6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4
?
7
食品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粮食工程
乳品工程
4
?
8
电气与信息学院
工学Ⅲ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4
?
9
工学Ⅳ
(电气类、农业工程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农业电气化
4
?
注:以上专业不含合作办学项目和拔尖人才培养班。
(二)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
除5个试点学院外,学校部分专业实施按专业招生,按专业类培养,前3个学期以专业类为单位搭建专业类基础课程平台,4~8学期进入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共分为5个专业类,涉及5个学院,11个专业,具体分类情况详见表2(文法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参照工商管理类培养)。
表2: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专业分类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专业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所属学院 |
按类培养学期 |
1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1~3 |
生物技术 |
2 |
水利类 |
农业水利工程 |
水利与建筑学院 |
1~3 |
水利水电工程 |
3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科学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1~3 |
环境工程 |
4 |
植物生产类Ⅰ |
园艺 |
园艺学院 |
1~3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5 |
动物医学类 |
动物医学 |
动物医学学院 |
1~3 |
动物药学 |
四、培养模式
学校对按类招生的学生实行宽口径两段式培养。宽口径即新生入学后前一年半实行专业类内统一培养(不分专业),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大学期间前2个学期成绩、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和依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于第3学期参加本专业类的专业选择,在第4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1~3学期课程设置原则上包括全校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以专业类为单位搭建专业类课程平台。4~8学期课程设置原则上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部分专业实习实训环节。
五、专业选择
(一)专业选择原则
按类招生的学生专业选择应坚持以下原则:
1.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填报专业选择志愿。
2.成绩优先原则:学习成绩为主要衡量标准,即按照大学期间前2个学期智育学分绩和折算后的高考成绩两项之和进行排序,总成绩=前两学期纯智育学分绩+高考分数折合,高考分数折合(5分满分)= ×4+1,按总成绩确定学生对专业选择的顺序。
3.布局合理原则: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各专业可接受学生人数上限为该专业近三年招生数量平均值的1.5倍,下限为30人。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选择工作的透明度。
5.专业特殊性原则:某些专业对学生有特别要求的,学院应在学生填报《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志愿表》前提出并公布,供学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二)专业选择范围
1.适用的专业选择对象为按类招生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适用的专业范围限于学院内、招生章程中所属专业类中包含的专业,并且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选择专业的机会。
(三)专业选择的程序与办法
1.教务处负责拟定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日程,并予以公布。
2.各学院根据按类培养中各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专业类内各专业的修读名额、条件及专业选择细则(办法),提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由各学院发布。
3.按类招生与培养的学院以多种形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职业生涯指导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并组织人员向学生提供相关咨询。
4.各按类培养学院按照学校按类招生与培养分专业原则组织并指导学生填报专业选择志愿。
5.学生根据专业选择细则填报《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志愿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所在大类中所含专业在《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志愿表》中依次排序,并将《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志愿表》交回学院。
6.教务处对需要进行专业选择的学生智育学分绩和折算后的高考分数之和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和公示,公示期为3天。
7.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学生总成绩排名顺序,在保证每个专业学生人数下限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挑选,直至选满各专业额定人数。
8.学院按类招生与培养工作小组确定的各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按要求公示3天。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受理。
9.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按规定的要求将《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10.专业选择结果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于下一学期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
11.学院按专业选择结果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四)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学生如因特殊原因,确实不适合修读所选择专业的,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适当调整。
2.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专业选择申报志愿的学生,视同放弃专业选择的权利,将由学院统筹安排。
3.少数民族预科和留学生按专业招生,不参加专业选择。
4.参军、休学等特殊情况的,复学后原则上只能返回原专业类(专业)就读。
5.其他情况由教务处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协调解决。
六、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相关说明
(一)由“专业类”转到专业
转专业期间,符合学校转专业各项要求,由按类招生的“专业类”转到按专业招生专业的学生,可直接进入其所转到的专业进行修读。
(二)由专业转到“专业类”
转专业期间,符合学校转专业各项要求,由按专业招生专业转到按类招生的“专业类”中所含的某个专业时,可直接确定为该专业学生。在“专业类”未分专业之前,需在“专业类”中插班修读,在该“专业类”学生进行专业选择时,因优秀生转专业转入的学生不参加专业选择,直接进入转入时确定的专业进行修读。
附表: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志愿表
附表:
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与培养专业选择志愿表
学 院 |
|
专业类名称 |
|
班 级 |
|
姓 名 |
|
学 号 |
|
总分绩 |
|
填报 志愿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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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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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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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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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认所填志愿为本人自愿,并已征得家长同意。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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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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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志愿填报数量根据大类招生下辖的专业数填写;
2.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教务处存档。